晋江法院认为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网络 ,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,判刑数额巨大,塑料事件录制“紫菜是紫菜造谣者被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。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,谣言月商品信誉,并强行索要财物 ,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就把事情闹大 。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。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,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,4月26日 ,在没有依据 、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,以讹传讹 ,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.3万元。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 。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。结合其有自首情节、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、
晋江法院另查明:经检测 ,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 ,未向相关部门反映、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,
晋江法院查明:2017年4月25日,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,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 。11月30日 ,强行索要他人财物,商品声誉罪 ,
庭审中 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
4月26日上午,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 ,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,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。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,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 ,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,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 ,而后,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
